準金管會主委陳樹昨(29)日表示,將研議「雙向開放」兩岸企業第一上市,初期仍以台商為主軸;對於陸資來台投資資本市場,也將優先開放基金及機構投資人來台投資,並以不動產證券化及聯貸方式,吸引陸資來台投資愛台12項建設。

大陸去年開放合格境內投資者(QDII)可對外投資,規定投資地區必須先和大陸簽訂金融監理備忘錄(MOU),台灣因此未被列入投資標的。520後兩岸簽 訂MOU的可能性大增,一旦開放大陸基金及機構投資人來台投資,規模超過新台幣5,000億元的大陸QDII基金可望登台。

陳樹將在7月1日上任,為推動台灣成為亞太金融中心,近來他密集與金管會幕僚研議,昨天他接受本報專訪時,首度提出完整兩岸金融開放架構。陳樹強調,愈開放市場,發展空間就愈大,會在尊重大陸政策及外匯主管機關的情況下,推動各項開放措施,「開大門、走大路」。

陳樹表示,將來第一上市案,希望可以用雙向上市掛牌方式。也就是,除了大陸台商回台第一上市外,國內企業也可以考慮准許到大陸第一上市。

這是政府首次提出開放國內企業到大陸第一上市的想法,過去主管機關大部分只談到單向開放台商來台第一上市。

不過,券商指出,大陸規定在滬、深股市上市的企業必須在大陸註冊,就算我方單方面放行,允許在台註冊的台商直接赴大陸上市,但仍需大陸方面同意。

至於來台第一上市的企業,除了大陸台商外,是否包括大陸企業?陳樹說,台灣既然要發展亞太金融中心,就沒有必要作太多限制,但初期會先以台商為主軸,開放大陸企業來台第一上市則會視兩岸互動、政策及市場需求情況來考量。

除了第一上市外,在以存託憑證及原股上市方面,金管會也將擴大開放,陳樹說,如可以來台發行TDR(台灣存託憑證)的國外交易所,可增列香港、上海等,讓香港、大陸台商來台發TDR,以及准許大陸方面來台發行ETF(指數股票型基金)等。

在陸資來台投資資本市場方面,陳樹表示,基金或機構投資人可以優先考量開放;個人因複雜度高,可慢一點考慮。

他並指出,政府推動的愛台12項建設,也可以透過不動產證券化、聯貸案等方式,吸引陸資來台投資愛台12項建設。例如一些會產生收益性的建設,就適合藉證券化,以BOT方式,發行證券化受益憑證,由陸資購買,藉此導引資金投入建設,政府就可減輕財政負擔。


RE:

台灣跟大陸的股市和在一起就好了
就不會那麼麻煩啦
另外
我想亂台12建設 ~應該會建的粉久粉久~預算一直追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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