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激發潛能的課程中有一項走火大會:就是赤足走過攝氏二千度的燒紅木炭。我永遠記得第一次參加走火大會時,是在子夜十二時,十二呎長火花紛飛的木炭讓我聯想到烤肉架上的肉,十分令人恐懼。

當時,我的老師安東尼羅賓提醒說:你永遠要記得你所想要的,而不是你所恐懼的。 記得那次我還是特地排在一個小女孩後面,心想如果他走得過,我也應該走得過。然後,走火開始,數百人走了過去,腳都安然無恙。

我見狀隱隱增強了一些信心。接著,當我發現前面的女孩雙腳不停發抖時,我的信心又動搖了,就在這時,旁邊的輔導員大喊一聲:「Go!」那名女孩竟大踏步走了過去。我心想,她可以,我也一定能。接著我也信心十足的走過去了。

順利過火之後,第一個念頭是:走火竟然這麼簡單;的確,有很多事情看起來都很困難或不可能,但是只要你下定決心一定要的時候,它們都變得非常簡單。走火,讓我學會了化恐懼為行動,在面對困難時做最有效的決定,在面對挑戰時堅信:假如我不能,我一定要;假如我一定要,我就一定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eskwoods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