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請記得一件事~
絕對絕對不要去系統商停話.........
第1 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記得拿報案三聯單,一定要拿。
第2 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sim卡亂打,打越多越好,手機越容易找回。
第3 要求系統商寄送帳單明細。
第4 收到上月帳單後,拿著報案三聯單,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法律規定的)

有趣的來了,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他會找誰要呢?  
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電信法第56條)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eskwoods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