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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去新竹市政府調解一個買賣糾紛
還特地請個假前去
剛好寒流 又飄著雨
調解地點是在第三會議室 裡面只看到永慶西大店的負責人及店長 蕭小姐
不過卻不見 當初的買方
這起糾紛很簡單
***賣增建的房屋前有收到拆除通知 而不告知買方 賣方需要負責嗎?***
最後得到消保官的答案是"否"
賣方沒責任 仲介也沒事
代價:增建修繕裝潢十七八萬 拆除費20萬 化為烏有
問:是否有收到拆除通知!?
消保官:因為是違建,不管有無收到都該拆
問:仲介公司難道沒責任嗎
消保官:仲介公司假如 沒將違建坪數加進實際權狀坪數內就不算違法
(比如原本每坪10萬,加進後變7萬)
仲介公司假如 將違建也算進總價裡就算違法
(通常業務講一講後 無形中就加進去了 證據呢?最終還是只有權狀部分罷了)
問:仲介公司難道沒責任查明有無收到拆除通知
消保官:這是違建~~建~~建
最後散會時消保官大講了一句:永慶大勝~~
所以結論
敢買違建的鄉親們
請 自求多福
另外給收到拆除通知的屋主們一個建議
趕快賣掉他
因為 你會沒事的
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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