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懲白領罪犯 美政府祭出重刑
有錢人不怕罰錢只怕關!



恩隆案兩個高層主導了史上最大規模的企業騙局,讓美國民眾群情激憤。

文◎陳良榕

騙倒一缸子散戶的恩隆案,讓美國政府狠下心來對付金融犯罪,讓他們關到死、賠到破產,但嚴刑峻法真的管用嗎?

若要挑一張臉來代表「白領犯罪」,大概不少人腦海裡會浮現好萊塢明星麥克道格拉斯。因為他在經典名片《華爾街》裡把冷血的投資銀行家演得太傳神。影迷深信不疑,這些人就是這樣,儀表端莊、氣度軒昂、生活奢華,而且自認法律奈他莫何,「內線消息」、「炒作」本來就是「上等人」賺錢的必要手段,還不時蹦出一句片中的經典台詞:「Greed is good!」(貪婪是好的)。

片中結尾是道格拉斯飾演的「高克」將面臨聯邦調查不法情事,前途茫茫。但在《華爾街》出品時的八○年代,美國的白領罪犯,尤其是高階主管,就算坑殺再多投資人,下場通常不會太慘。因為過去美國檢察官很少對公司主管祭出重刑,通常走向民事訴訟,最後以鉅額賠償金了結。就算真的判刑,刑期也不長。

貪婪是好的?!

最著名的案例,是商業史上赫赫有名的垃圾債券大王米爾肯(Michael Milken,據說《華爾街》導演奧立佛史東以他為「高克」的雛形),他畢業自華頓商學院,在一九八九年因為協助客戶逃稅、藏匿股票利得等六項重罪被判刑十年,結果因為獄中表現良好,竟然不到兩年就放出來。
轉捩點是「恩隆案」,全球企業史上最大規模的企業詐欺案。恩隆能源在二○○一年倒閉,創下一夕之間損失六百億美元市值的紀錄,讓眾多老美投資人搥心肝後,美國白領罪犯的處境便每下愈況,美國媒體稱之為:「恩隆效應」。

○六年五月,德州休士頓法院認定恩隆創辦人、六十四歲的雷伊及五十四歲的執行長史基林應為恩隆隱瞞財報、惡意倒閉負責。雷伊有六項罪名成立,刑期可達一六五年;史基林有十九項罪名,刑期可達一八五年。一般估計他們至少得坐牢二十年。《紐約時報》訪問的一位檢察官就認為,「以他們的歲數,大概最後的下場就是老死獄中」。

科技泡沫後  嚴懲白領犯罪的呼聲勢不可擋

連恩隆這種被華爾街捧上天、一天到晚上雜誌封面的公司,都可以是個騙局?投資人當然覺得那群睜眼說瞎話的主管、分析師、會計師都是「衣冠禽獸」,非得重重處罰才行。美國○六年出爐的新版「聯邦判刑指導原則」,便要求對經濟犯罪金額巨大者加重量刑。即使是和解,賠償金的金額也重多了。例如在Worldcom弊案做一一○億美元假帳的前任執行長艾伯司(Ebbers),和解金額是讓他傾家蕩產的六十一億美元。

恩隆案是臨門一腳,喚起美國對白領犯罪的重視。但其中也有結構性原因存在,在垃圾債券大王米爾肯活躍的八○年代,美國股市仍以法人為主,他操弄股價雖然害慘投資人,但一般民眾看來是「專業」騙「專業」,受害者得不到太多民意支持。但到了二○○○年科技泡沫時期,美國股市已是全民運動,據統計,美國有一半家庭投入股市,這麼多大公司倒閉後都會爆發做假帳之類的醜聞,這麼多老百姓因此傾家蕩產、賠光退休金之下,嚴懲「白領犯罪」的民意自然沛然莫之能禦。

但嚴刑峻法真的有用嗎?倫敦商學院○六年底發表一份引起廣泛討論的報告:「為什麼經理人無法做正確的事?」,由犯罪學者與企管學者針對七八○個馬里蘭大學EMBA做的研究,結論是:沒用。

該文共同作者之一,台大管理學院副教授黃俊堯解釋,簡單來說,就是美國當前的刑責對於白領犯罪的防治作用已到達上限,即使刑期再加重,效果也難以增強。反而是犯罪學所謂「預期效益」(Outcome Expectancies)的防治力較強。簡單來說,如果一個公司主管因為內線交易被關了兩年,出獄後發現沒有公司願意用他,朋友看到他像看到蟑螂一樣,小孩在學校被同學嘲笑:「你爸爸是壞人」。那肯定內線交易案件數量一定大減。

反之,如果他出獄後一切如常,還有大批同業接風洗塵,頻頻安慰,儼然內線交易被抓只是一種「職業風險」,自然會有更多人以身試法。黃俊堯便認為,相較於美國,台灣對於白領犯罪的道德評價更模糊,罪犯感受到的輿論壓力更不顯著,「台灣可能很多人認為大家都這樣,被抓到是你倒楣,」他說。

黃俊堯更提醒,台灣企業界近年來與大陸關係日益密切,容易受到當地「愛走偏鋒」的風氣影響,因此「近墨者黑」,反而對白領犯罪的態度更寬容(更不用說許多白領大亨在台灣犯罪後逃到大陸安享富貴)。

台灣、中國太接近  容易「近墨者黑」

由此看來,加強宣導還是防範白領犯罪的根本之道,但像證交所那樣不時邀請各大公司財務長來「上課」,又太顯得形式化。相形之下,美國的方法較有創意。

恩隆案後,包括紐約大學、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等名校商學院,開始流行開設道德相關課程。最叫座的課程,是請來出獄的白領罪犯現身說法,讓學生看看,這些同是名校出身的MBA(可能是學長)怎樣一步步走向身敗名裂。其中罪名是做假帳的前MCI金融部門主管│小帕法洛的經歷最具「教育意義」。他出獄之後,太太和他離婚,他求職又處處碰壁,目前失業中,賴在年邁的雙親家裡。

想想看,我們台灣可以找誰現身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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