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葆內線案 吳炯基求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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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櫃公司福葆電子前董座吳炯基涉嫌在董座任內,趁營收衰退消息公告前,出脫持股1,071張,規避損失442萬元,有內線交易之嫌,昨(12)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並具體求刑四年。 85年由吳炯基一手創辦的福葆電子,是國內最早投入金凸塊加工的廠商,主要為LCD驅動廠提供凸塊、測試、構裝等製程服務,由於營收不錯,在93年12月掛牌上櫃。 檢方指出,聯詠科技委託福葆提供晶圓切割、封裝、晶圓測試、積體電路測試與其他加工配裝服務,在94、95年度占福葆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達79.69%、 47.3%,是福葆的主要客戶,但95年4月起,福葆產品陸續出現金凸塊形狀的瑕疵,累積到95年初,瑕疵晶圓達上千片,福葆當時承諾賠償聯詠1,269 萬元。 95年5月底,福葆累積賠償金額達1,835萬元,認列收入減項後,95年6月營收僅144萬元,比前一年同期營收衰退96.48%,相較於同年4、5月營收分別衰退96.16%、58%,該重大消息,福葆直到95年7月10日晚間9時才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 檢方指控,身兼福葆與葆旺公司負責人的吳炯基從95年5月18日起,直到重大消息公告的當天,陸續拋售葆旺公司持有的1,071張福葆股票,涉嫌規避損失442萬元。 由於品質異常單、營收公告、退貨要求等資料,都會先交由董事長吳炯基簽核,檢方判定吳在95年5月17日就知道聯詠的求償金額達1,269萬元,且可預期虧損會不斷擴大,但他從獲知虧損消息的隔天就開始賣股,有內線交易之嫌,吳隨即在96年2月辭去董座。 檢方認為,吳炯基長期擔任董事長,實際掌管公司營運,可即時知悉影響公司財務的重大事項,卻為了解決葆旺公司的財務資金缺口內線交易,因此求處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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