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萬卡債族 「消債」就從今朝起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蘇位榮、何祥裕/連線報導】
2008.04.11 03:47 am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今起施行,台中地院昨天完成「消費者債務清理中心」及「專用櫃台」的布置,將為債務人解決問題。
照片/中央社台中市記者李錫璋攝影
 
圖/聯合報提供

以協助卡債族迅速清理債務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今天起實施,司法院估計最初會有九萬二千件案件進入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秘書長謝文定指出,希望法院協助債務人、兼顧債權人利益,共創雙贏。

板橋地院是卡債案件最多法院,昨天下午成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處理中心,沒想到就有名卡債族前來辦理,經工作人員解釋今天才能開始辦理後,才拿著資料離 去。法律扶助基金會秘書長郭吉仁表示,法律扶助基金會自二月廿五日公布卡債族免費預約諮詢預約專線後,累計已有一萬三千多件案件。

謝文定指出,卡債案件約有十四萬餘件,其中有五萬多案曾經協商,但協商不成立,依法這些案件要經再次的協商;其餘九萬二千多件已協商成立,但債務人毀諾不履行的案件,則可能直接進入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他表示,債務人應先向債權銀行提出協商申請,但要避免委任坊間代辦業者,以防止受騙,協商時最好親自出席,才能磋商清償方案。

民事廳長吳景源補充,若協商不成,債務人可選聲請更生或清算;要選擇更生或清算,主要看債務額度及債務人有無穩定收入來償債。

他說,債務額在一千二百萬元以下才能選擇更生,有穩定收入,擔心生活、職業權利受到限制者,可以選更生———在提出可被法院或債權人同意的還款方案並履行 完畢者,沒有還的債務原則上都不必還了,也就是當然免責;。選擇清算,就以變賣現有財產來「抵債」,然而生活、職業和部分權利都會受到限制。

民事廳法官王金龍指出,為協助卡債族,司法院在網站上「業務宣導」的「消費者債務清理」區,提供各項表格和說明。司法院也另設「消債事件公告欄」,供一般人查閱交易對象是否正進行更生或清算。

板橋地院院長陳祐輔建議卡債族直接到法院辦理,只要花一千元及必要費用,比代辦業者動輒收費四到十二萬來得便宜很多。

【2008/04/11 聯合報】@ http://udn.com/


RE:

清算差不多就等於宣告破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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