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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怕1,700億元債權回不來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08.04.11 03:47 am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今(11)日上路,銀行業者估計,95年參加債務協商的22萬人、3,300億元,約有一半毀諾,在債清條例上路後,估計銀行業至少有1,700億元的債權會討不回來。

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說,先前的債務協商機制,約有一半的人毀諾。至於銀行債權是否將因此消失1,700億元?她認為,一半的人毀諾,不表示債權金額就會少一半,要看毀諾的人欠的錢是多是少而定。

外界認為,會毀諾者,多半是欠錢較多者,因此11萬名債務人毀諾,若走向更生、清算,銀行損失的金額可能比1,700億元更大。

卡債族認為債清條例實施,是一個重生的機會。但銀行業者卻相當擔心。

國泰世華銀副總經理饒世湛對此表示,「我們對債清條例是有些concern,有可能影響獲利,但影響有多大還難以估計。」

很多銀行對於消債條例上路,感到相當悲觀。張秀蓮說,此條例對金融業的衝擊,要看前置協商大部分是成功還是失敗而定,她認為對金融業的衝擊應該是「審慎樂觀」。

依據消債條例的規定,民眾向法院申請更生、清算前,必須先向最大債權銀行「前置協商」。銀行收到債務人申請案後30天內,將通知債務人面談,依據債務人目前的償還能力,量身訂做還款方案。

金管會表示,如果債務人先前已經參加95年銀行公會的「消費金融案件無擔保債務協商機制」且協商成立,如果還在正常繳款程序,請繼續依約履行。

至於已經毀諾的債務人,可與各金融機構洽談個別協商。若毀諾的原因是「不可歸責於己」,例如失業、生病者,可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但若是毀諾「可歸責於己」,例如不想還錢故意毀諾,就不能再向法院聲請更生、清算。

張秀蓮表示,消債條例上路之後,希望真正有需要的人才去申請,有能力還錢的人不要利用一個好制度規避還錢的責任。

【2008/04/1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RE:

1700億?
應該是包括超高的利息利滾利的結果~
這應該算是超級高利貸吧!
小老百姓難借錢,大企業借大錢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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