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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台商 和艦就地合法有望

政府高層積極研擬在這波特赦大陸違規登陸台商行動中,為聯電和艦案違規登陸案解套。據悉,政府相關部門正研議,讓聯電以變通方式買回和艦股份,使這宗違規登陸案有機會就地合法,處理方式將具指標意義。

陳水扁總統有意在卸任前特赦台商,為吸引台商回流,行政部門著手研究,如何處理過去未經許可赴大陸投資的台商,除登陸投資准許類項目已基本確定,將採取輕罰台幣5萬元方式處理外,類似聯電和艦案投資禁止類項目的案件如何處理,政府相關部門也在研議中。

2001年,當時擔任聯電董事長的曹興誠決定,在公司及個人不得參與投資、不違反政府規定的情況下,協助資深員工徐建華在大陸成立和艦,並由副董事長宣明智全權負責。曹興誠當時的想法是,要保留日後併購和艦的可能性,待兩岸政策鬆綁立即進行兩家公司合併。

不料,新竹地檢署後來以背信罪和違反商業會計法,起訴曹興誠和聯電副董事長宣明智等人,但曹興誠上訴一審成功,整起案件目前正上訴高院二審,高院將在2月22日、29 日開庭審理。

兩岸事務高層表示,早前行政部門曾希望與聯電達成和解,由聯電將和艦股權全數買回,政府即可依過去處理台積電赴大陸投資模式,研議以某種方式准許聯電大陸投資申請。

不過,聯電在行政法院的訴訟中勝訴後態度似乎轉趨強硬,不願出資買回和艦的股權,只願意以增發股票的方式買回和艦股權。但這部分未獲聯電證實。

因陳總統有意全面大赦台商,行政部門目前也在研議,如何讓糾纏多年的和艦案儘快圓滿落幕。陸委會高層表示,「會有變通辦法的」。經濟部長陳瑞隆則表示,聯電從未承認有違規赴大陸投資,未來聯電若提出赴大陸投資和艦案申請,「將個案審查」。

投審會執行秘書范良棟說,目前違規登陸涉及訴訟的有九件,除聯電和艦案兩件外,還有中芯三件、林安海投資劍騰被裁罰200萬元、萬海集團少東陳致遠投資中芯成都被罰5萬元等,這些都還在上訴階段。

【2008/02/19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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