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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芝艷╱台北報導】

 

無 論是請領過勞保老年給付、公教人員養老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的退休人員,如果之後又受僱於勞保的投保單位,還是可以自願加保職災保險;如果不是受僱工 作,而是在政府登記有案的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同樣可以自願加保職災保險,讓退休後有意二度就業者,多一份經濟上的保障。

今年滿55歲的王伯伯,雖然已經符合勞保老年給付的請領資格,但由於身體狀況良好,也有意願繼續工作,所以領完勞保老年給付後,很快又投入職場,這時就可以加保職災保險,且保費還是100%由老闆負責。

 

對退休人員來說,加保職災保險的好處就是讓自己多一份保障,萬一在工作期間受傷,可以拿到職災保險的相關給付,包括傷病、殘廢、職災醫療甚至死亡補助等,不必拿退休金來支應這些意外事故。

 

此外,若申請領取死亡或殘廢補助時,也不會從上班族之前已領取的老年給付中扣除。

 

目前退休後可以繼續投保的對象共有三類,一種是請領過勞保老年給付,之後又到勞保投保單位工作;另一種是年紀超過60歲,以前沒有參加過勞保,但是請領過公教人員的保險養老給付,或軍人保險退伍給付,再受僱勞保投保單位;第三種情況是如果已經領了勞保老年給付,但到政府登記有案的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在受訓的期間,也可以透過訓練機構自願為其加保職災保險。

 

不過,退休人員的職災保險是屬於勞保自願加保的範圍,這些退休人員若要享有保障,受僱單位要肯替其加保才行。

 

目前法令仍未強制規定投保職災保險,雇主若替員工主動加保,除了讓員工有保障,也等於替自己分散風險,因為如果沒有加保,員工發生事故,雇主還是得負起賠償責任。

2007-10-22/經濟日報/B2版/退休金算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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