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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檻調高低所得者 後年少繳稅
今年物價大幅波動,財政部長何志欽昨天表示,明年綜合所得稅將調高課稅級距,各累進課稅門檻金額將調高一成,具有減稅效果。納稅人在後年申報明年綜所稅時,可以少繳一點稅。
■ 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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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近十年來綜所稅課稅級距首度調高。財政部官員說,調整後,以年所得淨額在卅七萬到四十一萬元的納稅人受惠程度最大,適用稅率可從百分之十三降為百分之六,降幅高達百分之五十。
不過,因為我國所得稅是採累進稅率,如果從絕對金額來看,適用百分之四十稅率的高所得者省下的稅金最多。
舉例來說,如果年所得淨額是四十萬元,按照目前課稅級距門檻,會落到百分之十三的稅級,必須繳納二萬六千一百元的稅;課稅門檻金額調高後,則適用百分之六級距,只要繳二萬四千元的所得稅,可以省下兩千一百元的稅。
何志欽表示,財政部最快十一月底公布,明年就可適用新制。
財政部官員建議,民眾九十八年報稅時,如果想搶搭這一波減稅順風車,可以善用免稅額或扣除額,降低所得淨額,適用級距降一級,就可以少繳一點稅。比方說,可以多列報幾個扶養親屬,或是利用捐贈、保險費支出等扣除額,都是合法的節稅方式。
所得稅法規定,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上漲超過百分之十,綜合所得稅的課稅級距就同幅調整。
何志欽表示,財政部上一次調整綜所稅級距金額是在八十六年,當時全年平均物價指數為九十五點六五;由於九十五年十一月到九十六年十月指數已經增加到一百零五點二四,換算累計物價漲幅高達百分之十點零二,已經達到稅法規定的百分之十門檻,因此,九十七年的綜所稅課稅級距金額門檻也將跟著調高。
不過,其他如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以及殘障特別扣除額,因物價上漲幅度只有百分之二點一三,還不到法定的百分之三,因此暫不調整。
【2007/11/13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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